河南日报社视觉全媒体中心·大河报记者 翟钰洁
据红星新闻,近日,多个线上水果商家发布视频称,被一男子通过仅退款的方式,“白嫖”了自家的高品质榴莲。6月26日,大河报《看见》记者从首个针对此事发布视频的店主娇娇处获悉,当日,她跨省到男子所在地安徽淮北报案,目前淮北市公安局对该事件以涉嫌诈骗事由刑事立案,涉事男子已被警方控制。
6月26日,安徽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发布警情通报:近日,我局接到多家水果电商报警称,一名买家通过网络平台购买榴莲后,以恶意申请“仅退款”方式进行诈骗。接警后,我局立即开展立案侦查工作。经查,张某某(男,24岁,外省来淮人员)多次通过网络平台购买榴莲,以“水果质量有问题”等虚假理由向平台发起“仅退款”申请,后将榴莲线下销售牟利。目前,我局已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经营19年的水果店店主:同一个手机号“仅退款”好几单
娇娇介绍称,她做线上水果生意十几年,在社交媒体平台上拥有70多万粉丝,此次受损的都是她店里的高品质榴莲。
6月23日,娇娇核对售后订单时,发现多笔仅退款订单手机号、代收点相同,售后视频场景、坏掉的榴莲也高度雷同。后台仅能查看手机号后四位,她排查后发现涉事账号相互关注,一个淮北榴莲商家账号格外可疑。该账号留有订货电话,尾号与涉事号码相近,查询后证实,以该手机号作为收货联系电话的十几个账号均申请了仅退款。

另一名受损线上水果商家宋先生称,娇娇最初发现该事件后,先跟他私信交流了上述情况,他查询后发现自家也有几单与该号码挂钩。遂于当日22时左右,将娇娇拉到水果商家群同步此事,群内多名商家接连表示,自家店铺也有被该手机号码“白嫖”的情况。


律师解读:或涉嫌诈骗罪,最高可获刑3年
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,行为人通过虚构榴莲损坏事实,使商家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,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。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,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行为,属于诈骗行为,数额较大的,涉嫌诈骗罪,根据《刑法》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诈骗罪的定罪量刑主要依据数额。总额超过三千元以上就达到了诈骗罪的定罪标准。该男子很可能涉嫌诈骗罪,除刑事责任外,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,退还骗取的全部款项。
蔡雅奇律师称,本案是典型的诈骗,诈骗的对象不是榴莲等水果本身,而是水果店家的退货款。
这个案件的男子的行为模式是:多次在电商平台下单高价榴莲,过一段时间之后拿虚假的、精心设计的图片来申请退款,理由是高价榴莲质量存在问题,要求电家进行退款。一开始,电家信以为真,以为自己出售的榴莲确实存在质量瑕疵,迅速进行了理赔。事后才发现,这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。水果电商受骗,并遭受了较大的财产损失。
诈骗罪的入罪数额是3000-10000元。多次诈骗的,犯罪数额应累计计算。
